從T的口中得知V在本週五想找公司的人吃飯,
但我真的很不想去….原因我自己也應該知道,
「我不想再看到她,不想再有在她面前那種不自在的感覺了」
「沒事幹麻自己找苦吃」

目前想到的拒絕理由是我臨時有事….
現在他們提到V時我都在裝死+不回應,
我不想在當個笨好人,就讓我任性一下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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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記:
請了E及W幫我,並說明我不想和V見面,想用”有事”當借口迴避吃飯,
而他們也同意幫忙了(感動!!),
我呢?搭捷運去光華商場,這宅男最愛去的地方,
預計在那找地方吃飯並逛逛,
哪知早晚天氣雖冷,但大中午的,我似乎穿太多了…

15分鐘後,我到了光華的吃飯街,
有沒有這麼誇張呀!!人爆多,我還以為平日光華根本不會有什麼人,
先去大享找書看,不過,在室內真的是太熱了!!
只好轉往附近的麥當勞,你問光華附近哪裡有?
我告訢你,就在很遠的青島東路上,
在那吃著大麥克,喝可樂,著報紙,
很快到就到了午休結束,要搭捷運回公司時間,
也結束了這一個中午的流浪…